办税缴费服务举措再上新 专家:进一步助力民营企业发展
民营经济是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7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沈新国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为积极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税务部门将重点围绕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新出台和优化一批办税缴费服务举措,作为今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第五批措施。
8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对外发布《关于接续推出和优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出和优化五方面28条便民办税缴费举措。
记者梳理发现,第五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举措紧跟民营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在进一步强化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方面推出7条措施,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快享。此前,税务总局联合财政部按照国务院部署,新增7月预缴申报期作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享受时点,促进企业加大研发创新投入。为进一步提升企业享受上述政策的便利性,《通知》明确,对纳税人因各种原因未在今年7月征期内及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可在8、9月份由纳税人通过变更第二季度(或6月份)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的方式补充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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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为促进经营主体应知尽知最新税费政策,《通知》提出制定编发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的税费优惠政策清单及相关指引,完善税费政策精准推送机制,制定并试行《税费政策精准推送工作规范》,更好实现“政策找人”,并不断拓展企业自主申报、自行享受适用范围。在进一步便利税费办理和改进诉求响应方面,《通知》分别推出和优化6条和4条具体举措,最大限度为纳税人缴费人减环节、减资料、减时间、减成本,更好维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在进一步便利税费办理方面,《通知》提出,对“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等11项证明材料采用调阅复用措施,减少资料重复报送,深化落实“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明”等12项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优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申报预填服务,在具备数据条件地区创新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方式,探索智能预填,缩短填报时间。
在进一步改进诉求响应方面,税务总局、各省税务局将同步建立民营企业直联点,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走访座谈,系统梳理中小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研究务实管用的解决措施,及时响应纳税人缴费人合理诉求。组织税务系统延续开展中小企业服务季活动,聚焦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需所盼,拓展创新服务举措,推动新出台的系列减税降费政策更好落实落细。
财税专家认为,此次推出的第五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28条新举措,在进一步完善今年上半年已推出四批81条措施基础上,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所盼,在不断提升纳税辅导精准度、办税缴费便利度和税收执法规范性等方面持续加力,其延续性、针对性、适应性、创新性都进一步增强,彰显了税收服务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樊勇表示,税务总局围绕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强化政策落实、便利税费办理、改进诉求响应、深化跨境服务、优化执法方式五大方面推出了28条具体的税收服务优化措施,政策具有延续性、针对性、适应性和创新性,将助力相关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李旭红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税务部门连续10年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优化纳税服务质量,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税务部门通过标准化的流程设计,进一步提高精确执法程度,尽最大努力减少我国不同地域之间各种类型、不同性质的经营主体在税收征管方面的差异。《通知》中28条举措将进一步降低民营企业办税缴费负担,助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五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的推出是国家税务总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指示精神的又一政策举措,同时也是党和国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重要决策在税收领域的具体体现。”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朱青表示,其最大的特点是出台了一些专门服务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为民营经济实体“量身定做”,针对性强,服务力度大,对便利民营经济实体依法纳税和健康发展都将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栏目主编:顾万全 张武
文字编辑:宋彦霖
本文作者: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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